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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被定性寻衅滋事 既不赔偿又不给说法 背后真相是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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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3-21 13:00:0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今年6月,家住上海的陈先生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损坏,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。事发后经鉴定,摩托车损失高达16000多元,老人经鉴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,监护人是其儿子。陈先生了解到这位老人曾有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,都不了了之,这次其儿子在事发后一直避而不见,他决定用法律解决这个问题。
警方8月3日对老人进行了精神鉴定,精神鉴定的结果是其患器质性精神障碍,行为能力受限,但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,有受审能力。8月9日警方立案调查,定性为寻衅滋事。
老人犯事不止这一次,但其家人一直就是不闻不问,大有“你不能奈我何”的意思。另一方面,车主陈先生为了维权,花费远超过了摩托车的车损费用,而且为了逃避额外压力,搬离了涉事小区。事发时,老人的精神状况如何,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,该承担何种刑事责任,还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。
损坏他人财物,不管是老人还是监护人,不应该先道歉吗?然后积极沟通赔偿,以获得对方谅解,同时监护人今后加强对老人的监护。根据法律有关规定,取得受损一方的谅解,是可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。既不赔偿又不给说法,监护人还放任老人一再损坏他人财物,这说不过去啊!依法追究刑责,让作案者付出代价,这成了网友几乎一边倒的共识。
警方在8月立案,目前检察院已提起诉讼,该案将于12月2日开庭。结果如何,我们也不妨拭目以待。
陈先生说,无论判决结果如何,他希望那位老人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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